江阳区LNG/L-CNG清洁能源项目已完工投入试运行,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件要求,泸州市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江阳区LNG/L-CNG清洁能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设资金,有效保证了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落实了方案批复的各项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工作日。
建设单位:泸州市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陈文武/18602835054
水保验收单位:四川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林/15928495300
报备机关:江阳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17781027712
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